各有关子公司:
现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转发关于请协助做好第八届中华宝钢环境奖推荐和宣传工作函的通知》(国资厅综合〔2013〕252号)转发给你公司。
各单位应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按照通知的相关要求,围绕“推动绿色发展,建设美丽中国”这一主题,积极参与中华宝钢环境奖的评选和宣传工作。请于7月15日前将本企业在环境管理、城镇环境保护、企业环境保护、生态保护和环保宣传教育等领域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单位和个人的纸质申报材料和推荐材料报送至集团安全质量监督部节能减排处,由集团汇总后统一推荐至中国宝钢环境奖组委会,并抄报国资委综合局。
联系人:节能减排处 鄂琳琳
联系电话:010-59869887
邮箱:anjianbu@enen6.com
附件1:国资厅综合〔2013〕252号文件《转发关于请协助做好第八届中华宝钢环境奖推荐和宣传工作函的通知》1
附件2:国资厅综合〔2013〕252号文件《转发关于请协助做好第八届中华宝钢环境奖推荐和宣传工作函的通知》2
附件3:国资厅综合〔2013〕252号文件《转发关于请协助做好第八届中华宝钢环境奖推荐和宣传工作函的通知》3
二〇一三年五月二十一日